比賽介紹
國內比賽
《晉段賽》
限無段位者參加,採五輪瑞士制,至少需八名參賽選手。
《國手賽》
約每年二至五月舉辦,為參加世界盃等國際比賽的選拔賽,限段位棋手參加。
《名人賽》
目前台灣唯一的頭銜賽,也是國內等級最高的比賽,賽期約每年的九月至年底,南北區預賽先行,各區前三名可進入循環圈,由循環圈冠軍獲得挑戰權,與上屆名人進行五番棋挑戰賽,勝出者將獲得台灣名人頭銜,若最後比分相同,由上屆名人衛冕。
《其他協會比賽》
只要是協會認可的比賽,不論在國內外,皆計入台灣棋手績分排名
賽制及資格限制依主辦單位規定,若有段位選手參加,達一定積分標準者亦可升段。
國外比賽
《世界盃》
自1989年起每兩年舉辦一次,主要分為資格賽(QT)、冠軍賽(AT)、公開賽(BT)及女子賽(WT),資格賽最先舉行,之後冠軍賽、公開賽、女子賽同時舉行,第1~4屆是交換規則,第5~10屆採RIF國際規則,第11~14屆採山口規則,第15~17屆採索索夫8規則,自第18屆起採用塔拉山口10規則。
QT資格賽:賽制採用瑞士制,QT有名額限制,無姓別限制,通常每個國家各自選拔選手參加。QT的前幾名可晉級AT。每個會員國QT加上AT的國家名額不能超過三個,非會員國不能超過一個。
額外的QT名額:
1、上屆打入AT者及BT前三名,有個人名額。
2、以當年5月15日為準,世界排名前20的棋手(一年內對局不滿10局的棋手由後面棋手遞補),有個人名額。
3、若QT參賽人數為奇數,主辦國可再增加一個名額,方便安排賽程。
AT冠軍賽:AT冠軍即為當屆世界冠軍。賽制為循環賽,AT參賽名額固定為十二個:
1、上屆世界冠軍佔一個個人名額。
2、上屆2~7名選手的國家可獲得一個國家名額,由各國自行決定參賽選手,但每個會員國不能超過三個名額,非會員國不能超過一個,當名額超過限制,多出的名額將分配給由QT晉級的選手。
3、剩下的名額由當屆QT前幾名晉級,若主辦國沒有任何AT名額,可佔掉一個QT晉級名額,由主辦國QT名次最佳者獲得。
BT公開賽:無名額、資格、姓別限制,無段位者也可參加,亦包含參與QT但未晉級AT之選手,賽制採用瑞士制。
WT女子賽:自第5屆世界盃開始舉辦,無資格限制,但限女姓參加,亦包含參與QT但未晉級AT之女姓選手。
比賽用時:AT、WT:每人基本時間120分鐘,每下一子加30秒
QT:每人基本時間60分鐘,每下一子加30秒
BT:每人基本時間90分鐘,每下一子加30秒
本國選手可依協會規定升段,不受每次只能升一段之限制,例如林皇羽2007年BT亞軍直升六段。
《世界盃團體賽》
1996年開始,每兩年舉辦一次,台灣也於2010年首次組隊參加。
除上屆冠軍及主辦國家可組二隊參賽外,其他國家限組一隊,每隊包含四位正式選手,另外可有二位後補選手。
賽制:依參賽國的多寡決定,通常為循環賽,每輪雙方各派四名選手出賽,最後統計各輪所有對戰成績決定名次。
比賽用時:每人基本時間120分鐘,每下一子加30秒。
瑞士制戰績表簡介
編號 |
選手 |
R01 |
R02 |
R03 |
R04 |
R05 |
總分 |
輔一 |
名次 |
1 |
OOO |
0 |
4 |
2 |
0 |
4 |
10 |
54 |
10 |
|
|
2/o |
12/- |
11/o |
13/- |
-/- |
R01表示第一輪,中間那行表示每輪的得分,如上例獲勝是4分,和2分,負0分,最後比較總分決定名次,總分相同者再比輔分一,依此類推,輔分的計算方式可參考下方
2/o數字表示對手編號,表示第一輪對上2號選手,若該數字為 -
表示此輪輪空(參賽人數為奇數,有一人沒有對手,該輪稱輪空,輪空得分與獲勝相同)
後面的o表示此輪由己方開局,
- 表示由對方開局
輔分一:所遇對手之積分總和
輔分二:(所勝對手之積分)+(所和對手之積分的一半)
輔分三:彼此對戰之勝負
輔分四:所遇對手之輔分一
輔分五:所遇對手之輔分二
輔分六:(所勝對手之輔分一)+(所和對手之輔分一的一半)
輔分七:(所勝對手之輔分二)+(所和對手之輔分二的一半)